2006年10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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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渎职侵权犯罪 尊重保护公民人权
杨维汉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各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移送工作,加大对查办重大典型渎职侵权案件的协作配合力度。
  王振川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日前举行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修订情况联席会议上讲这番话的。王振川的话充分表明: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和侵犯人权犯罪的决心,并正在着手建立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高层协调配合机制。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并施行。《规定》共对检察机关管辖的42个渎职侵权罪名的立案标准作了具体规定,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王振川介绍,《规定》更加注重保护个人合法财产;对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等都明确规定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法定数额的应予立案;对渎职行为给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数额标准进行规定,体现了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近期还对各级检察机关提出要求,要以新颁布实施的《规定》为契机,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犯罪大案要案,要把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作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专项工作的重中之重。